出产日期:2024.08.23;《中华人平易近国食物平安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平易近国食物平安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平易近国食物平安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中华人平易近国食物平安法》第五十第一款当事人收到本决定书后到旌德县市场监视办理局开具安徽省同一公共领取平台缴款通知单,从办:旌德县人平易近办公室承办:旌德县消息核心网坐标识码:3418250001《安徽省食物平安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和《中华人平易近国食物平安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当事人收到本决定书后到旌德县市场监视办理局开具安徽省同一公共领取平台缴款通知单,并正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款。并正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款。